1. “风城玫瑰”罗斯最耀眼的赛季,是哪一场?
  2. 乔约翰逊和约什史密斯谁才是真正的鹰王?

“风城玫瑰”罗斯最耀眼的赛季,是哪一场?

2011年的罗斯打出职业生涯的最佳赛季。

当年公牛以62胜20负的战绩排行联盟第一,常规赛横扫拥有三巨头的热火,并一巨拿下常规赛MVP,是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

当年的季后赛首轮4:1轻取步行者,第二轮4:2淘汰有着巅峰约什史密斯和乔约翰逊的老鹰,东部决赛虽然4:1败走迈阿密,但是要知道公牛是下第一场的,从第二场东部决赛起,迈阿密就用詹姆斯和韦德无脑夹击罗斯,所以虽然公牛输了,但是罗斯并没有输。

约什史密斯巅峰是哪年,约什史密斯什么水平

当年的赛季罗斯才是一个三年级生,硬是靠着自己带领着公牛的残阵打出联盟最佳战绩。因为罗斯当年的逆天赛季表现,联盟用罗斯的名字在劳资协议中定义了一项内容:一名球员在执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后,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可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的顶薪合同,只有那些曾在新秀合同期间内当选过MVP,或者是曾在全明星票选中两次以首发身份入选全明星赛,亦或是曾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的球员才有资格利用这个条款拿到一份大合同。

玫瑰最耀眼的赛季当属2010-2011赛季,荣膺NBA史上最年轻MVP,是当时联盟中的天之骄子。

在诺阿缺席34场,布泽尔缺席23场的情况下,罗斯出场81场比赛拿下25.0分4.1篮板7.7助攻,并且带领公牛打出联盟第一的62胜20负。大概在2010年之前并没有多少人会把罗斯的名字和乔丹挂钩,而在成为最年轻的MVP之后,不仅仅罗斯被看作乔丹接班人,就连罗尔邓都被称作下一个皮蓬,诺阿都被称作下一个罗德曼,这就是罗斯当时的影响力。

我觉得最耀眼的一场比赛是2018年11月1日森林狼对阵爵士的比赛。罗斯首发出战41场,31投19中,三分球7投4中,轰下50分的同时,还有4个篮板,6次助攻,2次抢断和1次盖帽进账,在他的带领下,森林狼也击败劲敌爵士。赛后罗斯热泪盈眶,而他50分的得分也创造了职业生涯的新高。

祝福永远的玫瑰。


那一刻仿佛罗斯重生

罗斯最耀眼的一场比赛并不是在他的巅峰期,2018年11月1日,这天是罗斯最辉煌的一天,也是他重生的一天,锡伯杜对他无比的信任,给予他无限出手权,在那个夜晚罗斯狂砍50分。他哭了,球迷哭了T﹏T,他再也不能压抑心中的情感,那个短发打球暴力的罗斯再也回不来了,换来一个以投篮能力为主的替补后卫,球迷多么希望罗斯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他们舍不得。

经过四节的激烈较量,森林狼主场128:125险胜爵士,拿下主场胜利。第三节打完,罗斯就拿下了35分。要知道,这35分不仅是他本赛季的新高,这也是自从2012年之后罗斯的最高得分。不过,罗斯个人的表演还不算完,他送出了一个致胜的盖帽,并在终场结束前,他将自己的得分定格在了50分。

ROSE继续下去

能看到罗斯重生对于球迷来说应该满足了,森林狼时期是罗斯自离开公牛之后最开心的时期,在那里他有球权、有地位、还有信任他的教练和队友,现在他来到了底特律活塞,他想要在这里重新证明自己。罗斯、格里芬的挡拆组合会成为活塞的一大杀器,《Don’t need to jump high to attract,for you understand one thing, don’t h***e to say a word. 我不需要刻意表现自己我甚至可以一言不发,行动就是我的语言》

和过去的自己说再见

这句阿迪的广告语也正是罗斯现在的写照,他不再是年轻的小伙,他应该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他还可以在这个联盟生存。我们有多久没有看见这样的罗斯了,尽管他没有多少岁月在这个联盟待下去,但是他只会说“I’m D-Rose, and fast don’t lie. 我是德里克·罗斯,我只用速度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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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约翰逊和约什史密斯谁才是真正的鹰王?

史密斯很出色,但约翰逊更出色!

亚特兰大老鹰是一支队史悠久的球队,57-58赛季,鲍勃-佩蒂特带领球队拿到了队史第一座总冠军奖杯,此后他们有些沉沦但80年代人类电影精华威尔金斯的表现相当爆炸,让老鹰成为东部的一支劲旅。在2000年以后,布登霍尔泽曾经带领老鹰打出60胜22负的队史最佳战绩。不够在此之前,老鹰也曾经在乔-约翰逊和约什-史密斯的带领下有过不错的战绩,两人都是实力出色的球员。

乔-约翰逊在2001年首轮第10顺位被凯尔特人选中,不过在新秀赛季就被交易至太阳,并且在太阳逐渐成长。到了04-05赛季,他已经场均可以贡献17.1分5.1个篮板3.5次助攻1次抢断,并且在那个夏天,约翰逊迎来了生涯的转折。在05年夏天,约翰逊被交易至老鹰,从而也确定了约翰逊老鹰队老大的地位,他首次将个人得分提升至20+,并且入选了东部全明星。在老鹰的几个赛季,约翰逊有过连续五个赛季20+的表现,除了拥有出色的单打能力,约翰逊还有不俗的组织能力。

约什-史密斯是在2004年首轮第17顺位被老鹰选中,并且逐渐成为老鹰的主力球员,从生涯第三个赛季开始,史密斯能够稳定贡献15+8的数据,而且史密斯在封盖方面有着出色的天赋,职业生涯总共送出1714次封盖位列历史第24位。不过史密斯拥有出色的身体天赋,但有时候也容易冲动,与技术全面的约翰逊相比,史密斯的技术要相对粗糙一些。

约翰逊和史密斯在老鹰时期有合作过几个赛季,那几个赛季约翰逊都是老鹰的当家球星,他比史密斯更加稳重一些,技术也更加全面,这是他能够力压史密斯成为球队老大的关键,所以单打乔实际上更配得上鹰王的称号,不过史密斯出色的弹跳和身体素质更有鹰击长空的味道,若是能够精心打磨技术,或许会有更高的成就。

文/爽哥看球不任性